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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认真做好贵阳市2006年烤烟收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坚持标准,对样收购,提高烟叶等级合格率
  烟草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烤烟标准,对样收购,准确验级,做到公平、公正收购烟叶,维护烟农的合法利益。一是要全面实行烟叶初分预检制。初分预检是提高烟叶质量,提高等级合格率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产烟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烟叶预检工作规程,按照分片包户的要求建立预检员队伍,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考核机制,确保烟叶预检质量。各级政府和烟草部门要正面引导,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使初分预检制真正得到广大烟农的理解和支持。要在狠抓预检员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对烟农分级扎把指导的力度,提高烟农烟叶初分能力,做到"四清一规格",要继续坚持凭"三证"(合同证、准采证、预检证)交售烟叶,推行烟叶成熟准采证,凭烟叶交售通知单交售烟叶;二是要做到准确验级,平稳收购。要提高验级人员素质,正确掌握收购标准,做到验级准确,保持收购眼光平稳。要加大对国家烤烟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纠正标准执行上的偏差,杜绝掌握标准忽高忽低、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的现象发生,努力提高我市烤烟收购等级合格率;三是要杜绝人情烟、关系烟,严禁坑农害农。既不提级提价,也不压级压价。对擅自种植劣杂品种的烟农是实行登记造册,其烟叶原则上不予收购,并妥善处理好有关工作。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维护正常收购秩序
  烟叶收购涉及面广、热点多、矛盾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工商、质监、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烟叶收购流通秩序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打击倒买倒卖烟叶的工作方案。严禁跨地区收购烟叶,更不准降低等级标准收购烟叶。对违法收购、加工、销售烟叶,扰乱烤烟收购秩序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针对收购工作中敏感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收购工作预报预警机制,提前制定好对策和应急预案,对收购中可能发生的冲突要有预见性,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田间管理和指导工作,提高烟叶质量和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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