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认真做好贵阳市2006年烤烟收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103号)
各产烟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认真做好贵阳市2006年烤烟收购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认真做好贵阳市2006年烤烟收购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2006年烤烟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6〕4号)和全省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2006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圆满完成烤烟收购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国家计划,坚持按合同组织收购
烤烟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各产烟市、县要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和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下达的35.5万担(其中出口备货4.88万担)的计划组织收购。要将国内烟叶收购计划与出口备货烟叶计划分开执行,绝不允许出口计划与国内计划相互替换的事件发生。各产烟市、县要落实责任制,坚持合同收购,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收购烟叶。一是原则上不得调整乡(镇)与乡(镇)之间的烟叶收购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审查后,报省烟草专卖局批准方可进行调整;二是要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辖区内烟农的合同交售数量,不准在收购期间擅自调整烟农合同。对合同内烟叶不拒收、不限收,对无合同、超合同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三是对“七个等级”要按订单、分等级、按标准价格进行收购,严禁对"七个等级"收统价、统装烟。
二、认真执行收购政策,严肃收购纪律
各产烟市、县要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和税收政策,认真兑现烟叶扶持政策,规范补贴支付方式,严肃收购纪律,切实维护烟农利益。全市统一在8月上旬开秤收购,具体开秤时间,由各产烟市、县在抓好中后期田间管理、做好烟叶收购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为了认真搞好今年的烟叶收购工作,必须严格收购纪律。一是要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和烟草部门不得出台任何政策变相加价收购烟叶。要及时组织收购资金,确保收购价款及时足额支付。烟叶收购款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烟农,严禁搭配任何物资或用物资找零;二是要认真执行烟叶扶持政策,规范补贴支付行为。按全省烟叶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市仍继续执行三价区每亩70元的产后生产扶持标准(具体扶持标准见附表)。产后生产扶持一律在烟叶收购结束后以物化方式兑付给烟农,不得在收购环节兑现。继续执行每担烟叶20元煤炭补贴政策,三价区可在收购环节兑现。三是要认真执行烤烟税收政策。各地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和国家《
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征收烟叶税,不得出现其他征税、包税、缴纳过头税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