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在各类领导干部中推行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察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等“三项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全省统一组织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处及处以下领导干部每年接受一次学法考试,厅级领导干部每两年接受一次学法考试。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轮训。
2、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加强基本法的学习宣传;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岗位学法制度,加强专业法的学习宣传。注重在公务员录用中推行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开展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市州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年度考核的统一形式,因地制宜地实行普法合格证或其它考核措施和办法。
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加强大中专学生的法律基础理论教育。规范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和保障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广泛开辟学法用法实践的第二课堂。经常开展形式生动活泼、具有较强引导功能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各种基地,认真组织实施“为了明天”工程,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统一的法制副校长聘任、管理、培训和考核制度。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以宣传、教育、政法等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为主体,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