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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2006]214号)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加强宏观调控,引导企业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
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05年全区宏观经济状况

  1、2005年全区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全年生产总值3823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市场物价总水平略有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4%。

  2、劳动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2005年末全区城镇从业人员350.3万人。劳动就业向多渠道发展,城乡私营个体从业人员比上年增加较多。全年通过多种渠道使13.91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

  3.职工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继续得以改善。2005年全区职工工资总额为387.73亿元,比上年增长20.01%。全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5087元,比上年增长了2934元,增长24.14%。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5310元,比上年增长了2476元,增长19.29%。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1803元,比上年增长了2009元,增长20.51%。

  二、2006年全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预期目标

  2006年自治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2006年是 “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2006年的工作,对于巩固和发展“十五” 以来的大好形势,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持投资消费协调增长;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2006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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