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责分工
(一)市工商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在做好自有土地权属的朝阳、泉山、金家岭市场先行试点工作的同时,牵头制订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标准与管理意见;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二)市发改委要对农贸市场改造、新建、移建、扩建涉及到项目立项的,给予支持。
(三)市建委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中的招投标和整个改造建设工作的相关业务指导和督查。
(四)市商务局在商业网点布局中要结合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农贸市场布局规划。
(五)市规划局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提出改造、新建、移建、扩建的申请,给予积极审理。
(六)市财政局负责制订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办法,及时安排和拨付以奖代补资金。
(七)市市容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负责在市场附近设立疏导点,以方便居民临时购买农副产品和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
(八)市农委要配合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做好市场的动物检疫工作。
(九)市国土资源局对农贸市场的新建、移建、扩建、改建给予用地方面的工作支持。
(十)市公安局加强市场安全治安工作,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五、升级改造的政策措施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化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资方式,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新建。对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投资商,可适度减免相关费用。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所需资金以市场开办者自行解决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市政府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市场在竣工验收达标后,按其市场建设规模,工程质量采取有奖补偿的办法分别给予2-10万元的奖励。对市场改造进度快,质量好,组织有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也给予一定的奖励。河南四区政府也应参照市政府的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配套。
市场升级改造投入使用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市场开办者享受相应的经济收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食品放心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考核验收。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