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
四是加快农村道路客运网络建设。从客运管理、费税征收等方面研究制定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构建农村道路客运网络的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农民安全出行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建站阶段(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服务广大农民,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召开各种会议,印制宣传材料,在各行政村刷写墙体标语,设置宣传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二)各区、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试点乡镇,要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试点建站的乡、镇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是确定一间专门的交管站办公用房,办公室内要配备一套桌椅,统一外观标识。
二是制定交管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人员分工、年度工作计划,并上墙。
三是明确各行政村村长、中小学校校长为本辖区的交通安全责任人,负责该辖区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各行政村和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机动车办牌、驾驶人办证须知,日常交通安全常识,配备宣传材料和各类车驾管业务办理表格。
五是公安交警要在交管站建立警务公开栏,将分管交管站工作的大队长、中队长及民警的姓名、照片、职务、联系电话、工作职责予以公布。
六是要根据行政村实际,本着方便群众、灵活高效的原则,由交管站工作人员和各行政村安全员逐门逐户进行统计,并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建立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础台帐,做到台帐规范清晰,底数准确无误。
第二阶段:检查完善阶段(2006年8月1日至9月30日)
通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的建设,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将农村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列管率提高到80%以上,各乡、镇交管站要根据方案要求,逐条逐项对照落实,查漏补缺,进行自查,做到自我验收。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县、区试点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阶段(200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总结试点乡镇取得的经验基础上,适时召开现场会,并以县、区为单位,在全市乡镇推行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模式。
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