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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衡阳水口山金铜发展公司柏坊铜矿柚子塘矿段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衡阳水口山金铜发展公司柏坊铜矿柚子塘矿段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湘卫函[2006]147号)


衡阳水口山金铜发展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由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衡阳水口山金铜发展公司柏坊铜矿柚子塘矿段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报告编号:ZZZF/LYP06-004)。该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铜尘、三硝基甲苯、氮氧化物、粉尘、氡和噪声等,为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爆炸事故等,要设有毒气监测报警装置和逃生通道,配备应急呼吸器材等个人防护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并在日常工作安排中进行演练,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要从设备选型入手控制噪声治理,对产噪机械设备做好减振、隔声、吸声等卫生防护工作。要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和个体防护工作。该项目竣工试运行时应当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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