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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6年新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6年新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
(渝农综发[2006]125号)


涪陵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重庆市2006年新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国农办(2006)199号),现将2006年新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涪陵1万吨绿色食品(榨菜)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你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项目投资计划,足额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要足额落实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二、根据“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有偿资金使用必须落实债务人和到期偿还担保手续。市级有偿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银行贷款落实。

  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农综、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工作,严格执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按照建设方案批复意见据实报账,切实做到专户、专人、专账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申请、验收、审查和拨款程序,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会计和财务制度进行专账会计核算。项目实施单位要按实施批复方案建立项目建设支出明细专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抓紧编报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编制必须编报“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审批表”。项目实施方案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务必于2006年8月25日前由农综办、财政局联合上报市农综办5份、市财政局1份。

  2006年9月28日

  附件:2006年新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及资金计划表

┌───┬───┬───┬───┬───┬──────────────────────────────┐
│项目类│项目名│项目申│建设性│主要建│投资(万元)                         │
│型  │称  │报单位│质  │设内容├───┬──────────────┬───┬───┬───┤
│   │   │   │   │   │总投资│财政资金          │市级有│企业自│银行贷│
│   │   │   │   │   │   ├────────┬─────┤偿资金│筹  │款  │
│   │   │   │   │   │   │中央财政资金  │地方财政配│   │   │   │
│   │   │   │   │   │   │        │套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无偿│有偿│小计│区县│   │   │   │
├───┼───┼───┼───┼───┼───┼──┼──┼──┼──┼──┼───┼───┼───┤
│加工 │1万吨 │重庆市│新建 │年产1 │3610 │400 │100 │300 │12 │12 │180  │900  │2118 │
│   │绿色食│涪陵辣│   │万吨低│   │  │  │  │  │  │   │   │   │
│   │品(榨 │妹子集│   │盐榨菜│   │  │  │  │  │  │   │   │   │
│   │菜)生 │团有限│   │(绿色 │   │  │  │  │  │  │   │   │   │
│   │产线建│公司 │   │食品) │   │  │  │  │  │  │   │   │   │
│   │设项目│   │   │生产线│   │  │  │  │  │  │   │   │   │
│   │   │   │   │及配套│   │  │  │  │  │  │   │   │   │
│   │   │   │   │建设。│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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