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一个单位或相同法人的不同单位,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7、对目前条件暂不成熟的项目,鼓励其在条件成熟时申报。
8、原承担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尚未完成的单位及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六、申报材料:
1、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技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部门正式的申报文件和推荐项目名单:
2、每个项目单位填写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的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应加“附件目录”;
3、提交材料一律为A4纸张,一式五份(其中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办公室三份,省财政厅两份),全部白皮简装,不另行加塑料或彩色封皮:装订顺序为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表,项目建议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七、数量控制:本年度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量申报,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和申报指南的要求,严格审查,控制数量。2005年按陕科创办发〔2005〕1号文件已经申报过的项目,2006年不再重复申报。2006年度项目申报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
八、受理时间:2006年7月20日开始,7月30日截止(以收到申请书时间为准)。
九、未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的单位及项目,不予受理。
十、其他有关事项仍按《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文件及相关资料:可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栏目中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sninfo.gov.cn
十二、本通知未尽事宜,可向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办公室咨询。
省科技厅联系人:高 云 省财政厅联系人:毕训玲
电 话:(029)87292778 电话:(029)87635315
附件:1、2005~2006年度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06年度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