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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

  3、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必须获得市级社区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合格证书,以后每年必须至少参加一次市级社区卫生管理提高班的培训。

  (二)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1、重点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岗位的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防保人员的全员岗位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需要,更新和扩展培训内容,改进考核办法。

  2、在10个社区卫生服务岗位(中医、口腔、康复、B超、X线、检验、心电图、药学、心理、社区管理)开展全员岗位培训。积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积极开展医务人员到社区的转岗培训。对大中型医院离退休或在职医护人员到社区任聘或兼职,各级医疗卫生部门要予以支持,并组织全科医学的转岗培训,使其尽快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4、自2006年起,凡分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医学专科毕业生,都要到本区县培训基地参加为期一年的全科医学培训。

  5、按照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所有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人员均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被聘用到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乡村医生需要参加全科医学的岗位培训。

  (三)整体推进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建设

  1、学科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大型综合性教学医院建立全科医学学科,融医、教、研为一体,承担全科医学临床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指导、全科医师骨干培养和毕业后教育、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国际交流合作等任务。通过学科建设的示范作用,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性调整,不断探索新型的全科医学服务模式。

  2、学校教育:在京医学院校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发展全科医学研究生教育,对在校医学生增加全科医学的理念与知识教育;改革本、专科成人学历的教育教学,培养适应社区卫生服务需求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持和组织在校医学生参加社区卫生的义工服务。

  3、培训基地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全科医学培训基地网络。根据培训任务和职能分工,市卫生局认可一批市级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作为培养全科医师骨干和毕业后教育的场所。区县卫生局认可辖区的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4、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建立一支由理论、临床和社区教学人员构成的全科医学师资队伍。每年培训50-60名师资(城区每个区选送3人、郊区每个区县2人、大医院10名左右);聘请一批有丰富临床和基层工作经验的专家,经过必要的培训,充实到全科医学师资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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