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川办发[2006]32号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省是雷电灾害高发区,每年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十分严重。为预防和减少雷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雷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防雷减灾管理
防雷减灾工作事关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对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雷主管机构的组织管理职责,做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等工作;安监部门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把防雷减灾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检查和落实;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规范防雷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公安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安全工作,减少重要计算机场地和网络系统的雷击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强防雷减灾知识和常识的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切实抓好防雷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防雷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防雷产品质量;林业部门要全面落实防止雷击森林火灾的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开展雷击火灾防范技术与方法的研究,努力减少森林损失;电力和通信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力设施和通信设施的防雷安全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有关部门要加快防雷减灾工作制度建设,保障防雷减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切实作好雷电天气预测预报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和支持雷电监测预警业务系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气象部门要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雷电天气预警预报和雷击森林火灾预报;进一步加强防雷科技开发、雷电天气发生机理等基础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不断提高雷电预测预报和雷电防护科技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传播雷电预警信息,为政府决策及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支持,为增强群众防雷意识和采取避险措施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