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标
对全省客运企业驾驶人、从业人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率达 100%,人民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荣凯 省长
副组长:李汉柏 副省长
李新华 副省长
成 员:李维俊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洪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
孟苏铁 省公安厅厅长
杨光成 省交通厅厅长
段兴祥 省农业厅厅长
纳宗会 省安监局局长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维俊、杨洪波担任,副主任由省公安厅副厅长严尚智、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省安监局副局长龙宇辉担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安监局各抽一名精干人员到办公室工作。
各州、市、县(市、区)要比照省里的做法,立即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当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
1.对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今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分批集中进行3天学习整顿;发生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批集中进行5天学习整顿。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发现客运车辆站外组客的,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2.对客运经营驾驶人进行清理整顿。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客车和超员客车上路行驶,严禁驾驶人随意进站组客,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驾驶人,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同时,严把客运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凡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不得许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3.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集中进行学习、整顿,并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