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长宣联[2006]6号)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新闻单位:
2005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
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进行了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明确了今后几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2006年3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06]23号),同时出台了多个配套文件。为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关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就做好我市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过去三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就业再就业的工作意义、目标、任务,宣传了就业再就业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营造了就业再就业的舆论强势。未来三年,各级宣传部门应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搞好就业再就业宣传报道重要意义的认识,做好就业再就业宣传报道工作。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发36号文件和省、市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各种宣传方法,全面、完整、准确地宣传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使所有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了解政策,促进他们实现就业再就业;使街道社区和基层部门的同志尽快掌握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用人单位更好地运用政策,更多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要把有关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广大群众,努力使积极的就业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二、齐心协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