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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职业介绍补贴由财政部门按季度拨付。市或区、县(市)财政部门在接到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转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业介绍补贴的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并将职业介绍补贴资金直接划入职业介绍机构的基本帐户。
  (三)市属及各区、县(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按照当地财政预算要求,根据年度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适时提出预算意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预算报告。职业介绍补贴资金在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其中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补贴资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申领职业介绍补贴提供的材料
  (一)申领成功介绍的职业介绍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长沙市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职业介绍推荐信》复印件/存根;
  3、职业介绍机构成功推荐人花名册;
  4、《职业介绍许可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领现场招聘会的职业介绍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专场)招聘会入场单位花名册;
  2、用人单位签到表;
  3、入场单位《用工信息反馈表》;
  4、举办现场招聘会的工作方案及批复(不含例行招聘会);
  5、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职业介绍补贴的监督管理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对职业介绍补贴经费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申请、检查、使用全过程跟踪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对预拨职业介绍补贴的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自筹补齐,对预拨资金的结余部分转为下年的职业介绍补贴。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职业介绍补贴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并追回相应的补贴经费。对严重截留、挤占、挪用职业介绍补贴的,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
  1、长沙市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长沙市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补贴现场招聘会申报表
  3、长沙市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补贴实现就业人员申报花名册

  附件1:
  长沙市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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