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有利于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工作规程。具有全区性乃至全国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自治区对外宣传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为主;新闻发布工作由负责处置事件的自治区政府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具体实施。未经授权或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发布。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2.1.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相关工作小组,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派员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由负责应急指挥的自治区政府领导指定。
副组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及负责事件处置的自治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
成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1.2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自治区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授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各工作小组,有关部门迅速派员集中办公,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
(2)审定新闻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会;
(3)管理采访事件的中央和自治区主要媒体记者;
(4)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落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