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州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06〕7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全州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全州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州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为清理、规范和培育全州各类中介机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全州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州各类中介机构及其服务行为,逐步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实行诚信登记制度管理,努力创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
二、清理和规范范围
主要清理和规范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依靠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一)以财务会计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机构;
(二)以房地产、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等机构;
(三)以法律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咨询服务等机构。
三、清理和规范内容
(一)清理内容:
1.虚假验资、虚假评估、虚假公证等违规违纪问题;
2.执业市场秩序混乱、非法执业、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3.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无照执业、超范围经营、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4.行政干预、部门垄断,造成不正当竞争等执业环境问题。
(二)规范内容:
1.规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设立;
2.依法对中介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