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项目变更登记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425号)
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原登记项目发生变化,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向本局提交了变更申请,经审查和研究,现就其具体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鹤洞分院”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黄达德”。
准予“广州市东山区妇幼保健院”名称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妇幼保健院分院”,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沈有高”。
准予“广州中药饮片厂珠影联营药材商店”名称变更为“广州海珠区仙鹤草药店”,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潘智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