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的原则。抓住重点,树立典型,选择冶金、有色、建材、石化、火力发电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和产品作为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监测重点,由省工业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奖励。
5坚持量化指标、考核监督的原则。制订节能降耗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确立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对指标任务量化分解,分地区、分行业层层落实。省级管理部门要加强考核监督,密切跟踪重点监测行业、企业和产品节能降耗进展,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全省各级管理部门要制订明确的奖罚办法,奖励先进、激励后进。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6总体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推进企业节能降耗为核心,通过推动引导、完善监督、加强管理、强化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业节能降耗的政策支持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在集中精力抓好重点高能耗行业、企业和产品节能降耗的同时,切实抓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和绿色照明推广工作,形成一批符合节能降耗发展要求的节约型企业,用两到三年时间,使我省工业企业的煤、电等重要能源消耗水平明显下降,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升。
7总体目标。力争到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3%,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消耗下降30%。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回收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200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3.25吨标煤下降到3.09吨标煤,降低4.6%。
8 2006年重点行业节能降耗目标。2006年比2005年重点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下降指标:吨钢综合能耗由765千克标煤降到 758千克标煤,下降0.92%;吨水泥熟料燃料消耗由139千克标煤降到133千克标煤,下降4.31%;吨原油加工综合能耗由130千克标煤降到125千克标煤,下降3.85%;火电供电煤耗由385克标煤/千瓦时降到380克标煤/千瓦时,下降1.30%。
三、主要政策措施
9加强规划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工业节能降耗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研究和制订《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以及工业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形成与我省工业经济相配套的节能降耗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