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交办关于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6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工交办《关于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工交办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紧紧抓住和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节能降耗就是要通过节约和降低消耗水平,以尽可能少的能源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在我省能源资源消耗结构中,工业能源消耗占70%左右,资源消耗占80%以上。工业是能源资源消耗大户,也是节能降耗的主体。高度重视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工业节能降耗取得显著成效,是确保“十一五”能耗下降20%目标顺利完成、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紧迫任务。为此,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节能降耗意识,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企业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新格局,努力构建节约型工业发展体系,促进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坚持科学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兼顾我省现状和企业实际情况,科学制订工业节能降耗的总体规划和近期目标。坚持点面结合、有所侧重、分级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抓住耗能大户,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实施步骤,确保节能降耗工作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
3坚持企业自主、政府推进的原则。企业是实现节能降耗的主体。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做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实现工业节能降耗目标的着力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检查。全省各级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支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整体合力,不断把节能降耗工作推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