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在校生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基本法律知识、法治理论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坚持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并重,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加强学校法制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和课外读物开发,加强和改进法制课教师队伍培训工作,促进法制教育与学科教育的结合渗透,切实抓好法制教育“课程、课时、教材、教师”的“四个落实”;继续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创新法制教育途径和手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社会氛围,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三)以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管理的观念,掌握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以成建制用工单位和流动人口集中地为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扩大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覆盖面。一是以建筑工地为重点,强化成建制用工单位履行法制教育的职责,将职业技术、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培训与法律法规培训紧密结合;二是以经商地为重点,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开展与市场经营及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以居住地为重点,强化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的责任,发挥市民学校等作用,开展对本辖区散居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五)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为重点,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塑造新型农民服务;学习宣传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法律精神,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重点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培训,掌握与农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管理和为农民服务的观念,提高依法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乡镇干部、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的宣传教育,开展有关村民委员会组织、选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活动;加大对农民普法工作的投入,通过以案说法、影视文艺、法律咨询及法制讲座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普法专题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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