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类推进、均衡发展。小学和初中要减少学校总量,控制办学规模;高中阶段教育要逐步优化。完中要逐步实行初、高中分离;独立高中要规模适当,规范发展。高中规模确定为24至48个班型,在校生不低于1200人。
(四)注重结合、统筹安排。布局调整要与城区规划建设、薄弱校改造、企业学校剥离、提高办学效益、便于学生就学等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配套进行,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和办学整体效益。
四、布局调整
(一)小学、初中:
1.船营区:根据预测,城区小学适龄人口数1.1万人,初中适龄人口数0.93万人,按实际需要,办学规模应为小学15所、初中7所。现有小学20所(含民族学校2所)、初中6所、完中2所,有初中部的职业学校1所。需撤消小学3所,取消完中和职业学校的初中部分2所,取消完中的高中部分1所。
调整后保留小学17所(含民族学校2所)、初中7所。
2.昌邑区(含吉林经济开发区):根据预测,城区小学适龄人口数1.5万人,初中适龄人口数1.2万人,按实际需要,办学规模应为小学21所、初中12所。现有小学24所、九年制学校2所、初中12所、完中5所(含民族学校1所)。需撤并小学3所,撤消九年制学校2所,撤消初中2所,取消完中的初中部分2所。
调整后保留小学21所、初中10所、完中3所。
3.龙潭区:根据预测,城区小学适龄人口数1.15万人,初中适龄人口数1.05万人,按实际需要,办学规模应为小学14所、初中7所。现有小学16所(含民族学校1所)、九年制学校2所、初中5所、完中3所。需撤并小学2所,取消九年制学校的初中部分1所,取消九年制学校的小学部分1所,撤并初中2所。具体操作待吉化中小学过渡期结束后进行。
调整后保留小学15所(含民族学校1所)、初中4所、完中3所。
4.丰满区(含高新区):根据预测,城区小学适龄人口数1万人,初中适龄人口数0.7万人,按实际需要,办学规模应为小学10所、初中6所。现有小学7所、九年制学校5所、初中3所、完中2所。需撤消小学1所,撤并九年制学校1所,撤消初中1所,取消完中的初中部分1所。
调整后保留小学6所、九年制学校4所、初中2所、完中1所。
(二)普通高中:
按照国家教育部办好示范高中和对完全中学要实行初、高中分离的要求,市教育局以办好高中阶段教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