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6〕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
《吉林市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吉林市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协调发展为原则,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并初步建立适度超前、满足需要、和谐公平、优质高效、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一)合理确定各校办学规模。针对适龄人口逐年下降的总体趋势,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实现校际间均衡发展。
(二)通过教师的合理流动,教育资源的置换,扩大优质教育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提高教育水平,力争让每一位学生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实现公平教育。
(三)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和重组,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推进学校的标准化、特色化、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四)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和优化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快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3]50号)要求,逐步实现城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三、基本原则
(一)分级办学、属地管理。按照《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确立义务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办学,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就地就近、合理规划。各区要根据辖区内学龄人口现状及变化趋势、经济发展状况等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依据办学规模,合理确定各类学校数量。目前,小学规模确定为18至24个班型,在校生800至1100人。初中规模确定为24至36个班型,在校生1100人至16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