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略研究。对我市加快“五方十泉”建设、打造“温泉之都”的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战略构想、发展思路等进行研究。
(二)资源普查。加强政府对地热资源的宏观调控,科学、有序地进行温泉资源勘探,建立全市温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管理体制。
(三)规划制定。在充分调查研究、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建设“五方十泉”、打造“温泉之都”规划,指导工作。
(四)项目带动。将“五方十泉”列入市级重大项目进行管理和推进,以温泉旅游大项目为载体,打造重庆“温泉之都”。
(五)政策支撑。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五方十泉”重点项目建设。
(六)法规完善。建立、健全建设“五方十泉”、打造“温泉之都”的相关制度的技术规范,指导全市温泉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项目推介。着力做好温泉旅游项目包装和策划,支持各区县和项目业主采取多种形式招商引资。
(八)产业聚集。大力发展温泉旅游相关产业,形成产业聚集。
(九)设施配套。以交通为重点,努力健全完善温泉旅游项目相关的水、电、气、通讯等公共配套设施。
(十)品牌培育。实施品牌经营发展战略,高度重视“五方十泉”、“温泉之都”旅游品牌的培育和开发。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力推进“五方十泉”建设
(一)温泉资源的勘探与开发
1.“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减半征收采矿权有偿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的采矿权证按最高年限5年办理,采矿权出让期限与土地使用期限一致。
3.在温泉资源开发中积极采用新技术,经审核,有利于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的温泉开发企业,可免收或减半征收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
(二)土地供应
1.对“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在项目开发建设或扩建时,优先供应周边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促使其做大作强。
2.经勘察,有温泉资源的地块,优先作为温泉旅游项目用地供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让给“五方十泉”温泉开发项目企业。
3.国土资源部门对温泉休闲旅游开发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办证、土地供应等方面加快办理速度。
(三)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