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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教育系统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3.各级各类学校要支持节能技术的研发及节能教育的推广,组织科教人员开展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教育的创新研究,加快节能先进技术的市场化,自主开发节能产品,为本市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作贡献。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三)积极运用节能新技术

  根据市政府有关本市节能工作要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与技术进步相结合,与培养科学的生活相结合的方针,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承担培养青少年节能意识和率先运用科技节能的责任。

  1.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节约用水作为节能降耗的重要工作,认真落实节水措施,要主动会同计划用水部门开展水平衡测试,推进上下水设施的改造,加快更换节水型器具,提高用水分级计量率。各高校要把学生浴室作为节水重点,安装智能计费装置,实施中央空调冷却水循环以及浴室中水回用,充分利用余热和生活废水,降低能耗。

  2.推广节能型照明灯具。在确保教室、寝室、实验室、办公室合理的照明度基础上,各单位应努力降低照明空耗,采取宣传教育、集中夜自修、安装感应开关、利用自然光照明等措施,提高照明用电效率。各单位要切实控制空调装机量和大功率电器设备,明确规定空调温度,减少浪费。

  3.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高校和区县教育部门要多渠道争取政策支持,吸收消化节能高新技术,积极运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风能、光能发电技术,与传统锅炉配套提高能源效益。

  4.改善建筑节能基础条件。各单位在改建新建建筑设施时,应充分考虑节能因素,大型会议中心、办公楼群、信息中心等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建筑项目,可推广使用地源热泵、末端平面辐射空调系统、独立新风系统、冰蓄冷系统、中庭通风系统、变频供水系统和余热利用系统等节能环保新技术。

  5.提高交通工具能效。各单位在便利师生班车交通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加快更新公务车辆、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的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车辆,科学调度、降低校车空驶和空座率。

  三、节能工作的推进

  (一)加强教育系统节能工作统筹协调。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各高校、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建立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推广实施节能督察制度,对下属单位的节能工作开展指导、监察、推进和评估,总结全年、规划次年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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