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扎实推进职业学校内部机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建立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相关制度。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教师职务聘任制。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提高新聘教师学历、学位层次。市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建立专兼职教师人才库和师资管理中心,统筹管理专兼职教师队伍,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五)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投资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向改善人才培养与集聚条件、优化引进人才环境转变;由直接投入向“以奖代投”、“以补代投”、“贴息”、“扶强扶优”转变。市财政逐年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和贫困生资助。区县财政要按照已出台的政策规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确保各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和逐年增加。按城市每班10000元、农村每班8000元的标准拨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经费;从2006年起,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地方教育费附加也要拿出一定比例,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教育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上述经费计入成本。有关部门要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骨干职业学校在建校征地、有关收费、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骨干职业学校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企业参与、社会捐助、信贷支持的职业教育多元化投入体系。
(六)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凡属于国家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予以处罚。到2010年,各高等职业院校、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生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全部进行“双证互通”试点。
(七)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学生为主体,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基本道德规范教育为基础,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重要任务,纳入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市确定一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各类职业院校要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三个代表”思想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强化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择业观教育。积极做好在大学生中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推进以德育教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职业素质教育,培养大批符合市场需求、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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