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为主旨,建设富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创造富有精神内涵的文化环境。
四、加快“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公办学校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积极支持民办和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的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加大对民办和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在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二)建立“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新机制。一是建立企业与学校合作的动力机制。职业院校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企业集团和行业组织利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举办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企业可以联合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实施校企合作。高等职业院校至少要与2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专业特点与5家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凡年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或就业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与职业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二是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市技术学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淄川二职专、淄博工业学校等要根据办学特色,联合有关学校、企业率先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其他职业院校也要结合学校实际加快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步伐。
(三)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市场,面向社会,以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改进教学方法,重点推进“双元制”、“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学分制”等办学模式,推行订单培养,逐步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允许贫困家庭的学生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成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精品专业评估标准和奖励办法,统筹指导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调整。对就业率低的专业予以调整或改造,对连续2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或调减招生计划。建立就业信息服务平台,认真搞好人才、劳动力市场预测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