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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人为本,强化统筹,推进改革创新,改善办学条件,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大批高中级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技能型适用人才为目标,按照“设施先进、专业配套、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富有活力”的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2010年,建立起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高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与其他教育相互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推行职业教育“四名计划”,努力建设一批名校、名师、名专业、名实训基地。“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10所左右职业院校,建设30个左右的骨干专业,建设15处左右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开放式的实训基地,培养100名左右的职教名师。力争有4-5所中等职业学校进入全国千所重点职业学校行列,有1-2所高等职业学院进入全国百所重点职业学院行列,4-5处实训基地进入全国2000处重点实训基地行列。
  1.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到2010年高职院校在校生达到9万人左右,比2005年增长50%。现有高职院校尽快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做精做强。充分利用我市工业基础雄厚,高职院校相对集中,专业覆盖面较广的优势,立足淄博,面向全省,辐射全国,打造制造业、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重点支持淄博职业学院发展,进入全国百所重点职业学院行列,淄博市技术学院建成淄博市技师学院,并继续保持全国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积极支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成为山东省小学、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发展成为本科院校。“十一五”期间,各高职院校应以国家、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为主,走内涵发展的办学路子,做到突出特点,提高质量,增强服务功能。各院校在职教职工人数的增加,必须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强化教学能力为基础;占地面积、校舍面积的增加,必须基于满足实际需要,改善和提高办学条件,适度超前的原则;学生的培养方向,必须与企业、社会对人才的总量、结构与技能需求相衔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专业性;建设目标必须与建设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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