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城市轨道交通等部门和企业,要针对国庆长假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的特点,合理调整车次、班次等。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管理和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的现象。要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各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其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要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销售网点。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监管,重点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四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及时解决。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对主要景观区域、大型活动场所周围、道路两侧的建筑施工工地,要逐一进行排查,保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预案,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区县、各部门、各系统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安全值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危险性较大企业(场所)必须安排具有一定指挥和处置突发事故、事件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负责人。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做到动态监控,掌握情况。要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节日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和险肇事故要快速上报并迅速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快速、有效、科学处置,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国庆节前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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