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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省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在立足全面监督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对重要子企业的审计监督。一是要做好重要子企业的定期财务审计工作,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做好对重要子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子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要加强对重要子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等的监控,增强重要子企业防范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尤其是对重大高风险投资业务,应当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对高风险投资业务损失的审计调查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并追究其责任。
  五、加强对高风险投资业务的审计监督
  要建立和完善高风险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管理,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对高风险投资业务审计力度,规范高风险业务会计核算,对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的子企业或业务部门,每年必须安排审计,尤其是对重大高风险投资业务,应当强化内部监管工作。要认真做好对高风险投资业务损失的审计调查,要认真查明事实,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做好责任追究工作。
  六、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为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及经营绩效,根据《审计法》、《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省内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要做好各级子企业和重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经济责任。二是要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明确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并根据审计结果兑现效益工资。三是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将财务审计、绩效评价和责任评估相结合,科学地评判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
  七、做好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要按照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企业内部分工,做好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或参与承担财务决算审计社会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二是加强对审计机构审计程序的监督和检查,保障审计质量。三是加强与审计机构的衔接和沟通,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的成果,督促企业对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四是企业涉及国家安全或难以实施外部审计的特殊子企业,按照独立审计的要求,认真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八、积极探索内部审计的新领域和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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