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雅兰美业职业培训学校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625号)
广州保税区雅兰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办广州市雅兰美业职业培训学院的请示》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核通过,本局同意你公司先设立民办学校,待办学条件具备后再办理升级审批手续。
新设立的学校名称:广州市雅兰美业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何毅彬;学校负责人:何毅彬;办学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5号之六华友大厦4楼;培训工种:美容师(五、四级)、化妆工(五、四级)、美甲师(五、四级)、按摩师(五、四级)。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该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按照办学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开展培训工作。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附件:新设立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新设立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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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机构名称 │ 登记办学地址 │董事会(理事会)│法定│校长│ 核准工种和级别 │
│号│ │ │ 成员名单 │代表│ │ │
│ │ │ │ │ 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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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州市雅兰│广州市五羊新城│何毅彬、李元君、│何毅│何毅│美容师(五、四级)、化│
│ │ 美业 │寺右新马路5号 │刘山、梁学东、陈│ 彬 │ 彬 │妆工(五、四级)、 │
│ │职业培训学│之六华友大厦4 │葵榕、苏朝晖、郭│ │ │ 美甲师(五、四级)、 │
│ │ 校 │楼 │丰泉 │ │ │按摩师(五、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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