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6年贵阳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8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6年贵阳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6年贵阳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第一条 为了有效评价贵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和治理成果,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全面实施,保证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2006年贵阳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贵阳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区、市、县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第三条 目标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求真务实,客观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二)以评促管,监帮促相结合;
(三)宣传与教育相结合;
(四)狠抓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四条 考核指标构成如下:
(一)各区、市、县,企业抽查及食品抽样送检占考核比重40%;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占考核比重20%;现场抽查情况占考核比重20%;完成信息报送情况占考核比重20%。
(二)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农业局、商务局等五个组长成员单位。年度工作安排情况占考核比重20%;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考核比重40%;信息、资料报送情况占考核比重20%;抽查案件办理情况占考核比重20%;
(三)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公安局等三个组长成员单位及5个非组长成员单位。年度工作安排情况占考核比重20%;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考核比重20%;信息、资料报送情况占考核比重20%;部门领导参加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情况占考核比重20%;部门联络员参加部门间食品安全工作协调会会议情况占考核比重20%。
第五条 目标考核内容及量化(详见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