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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6年贵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在严格食品入市监管的同时,加强对食品交易、退市的全程监管。

  (五)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加强对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管工作。要以农村市场和散装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

  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单位集体食堂、小餐饮店等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家宴管理机制,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蔓延。

  (六)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以儿童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添加剂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加强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饮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和落实亚硝酸钠等剧毒食品添加剂销售、使用的管理制度,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事故查处工作。按照《贵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各区、市、县和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指挥系统,年内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查回访制度。

  (八)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把查办违法案件作为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尤其要抓好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对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并向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延伸。要完善工作制度,理顺职能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健全有关考核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加强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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