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城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调查的具体实施,包括调查员的培训,调查表的印制、发放、回收、审核、抽查和录入,并在劳动保障部汇总反馈结果后进行分析;
(四)企业问卷由企业劳资部门填写,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调查员现场调查填写;居民问卷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入户访谈填写;农民工个人问卷由调查员访谈填写。
六、工作进度
(一)各市于8月底前按实施意见要求完成调查员抽调、培训及调查问卷的印制等准备工作;
(二)9月1日至9月20日实施调查;
(三)10月8日前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审核及数据录入,并上报省厅规划财务处;
(四)11月底前根据劳动保障部反馈的数据结果撰写调查报告。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动保障主要情况调查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人力、物力和经费上予以保障,全力以赴完成好调查任务。为搞好本次抽样调查工作,省厅成立了由主管厅长为组长,省厅农民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办公室何春晖、规划财务处肖振海负责调查具体工作。各调查城市也要成立相应调查领导小组,选取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小组,负责调查的实施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调查经费落实到位。
(二)建立全程质量监控制度。各调查城市要按照调查工作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制度。调查人员要对回收的每张调查表进行审核把关,保证调查表的填报质量。数据录入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规程,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性。
(三)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这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争取各调查企业、居民及农民工的理解和支持。做好调查人员的抽调和培训工作,使调查单位相关人员熟悉调查内容、填报方法和有关要求,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按要求及时上报。
(四)积极搞好协调配合。全省劳动保障主要情况调查涉及范围广、项目多、时间紧,是近年来难度最大的一次调查,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民政、统计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做好调查工作。
(五)做好调查统计数据的利用。各市要充分做好这次调查数据的分析和利用,通过调查摸清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以及农民工权益维护等情况,充分利用好调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