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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6年贵阳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6、培育绿色市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开展“三绿工程”,按照试点条件,选择并指导试点单位按照要求,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建设,积极推动“双百市场工程”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此项工作由商务部门负责。

  7、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关。从抓好源头管理入手,强化对我市出口食品从原料种植、养殖、收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的监控。对出口食品企业积极宣传并推行HACCP体系,宣传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更新管理理念。认真抓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备案管理和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考核评审工作,按照相关要求,逐步完善我市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检测协作网,将出口检验检疫与日常监督管理进行有机结合。同时,对进口食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各项检验检疫工作,进一步做好进口食品后续管理工作和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把好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关。对进出口岸食品,严格依法审核其相关的许可证件,严把海关核证放行关。此项工作由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经贸、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

  (三)不定期抽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状况,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为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各区、市、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一是抽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性如:是否具备生产经营资格;是否超出生产经营范围;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等;二是抽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如:卫生管理制度、产品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通过抽查,及时了解本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摸清本辖区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整体状况。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对具有不良经营记录、产品质量不稳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成相关部门实行重点监管;并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理力度,严格实施公告、整改、复查、处罚等处理措施;对食品安全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要通报优质产品、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名单。从而大力促进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努力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放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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