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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6年贵阳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进一步加大对各类食品的抽检力度,积极查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各种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2、重点品种安全质量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

  3、市内大型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5%以上;

  4、下移监管重心,进一步建好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稻米、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率达25%;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及使用违禁药物情况进行抽检,对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情况进行抽检,防止超标现象发生;

  6、在清镇市、修文县建成县级生猪定点半机械化屠宰加工场各1个;

  7、在2005年基础上再建立3个绿色试点市场(含绿色加工生产线),并在此基础上,建立1个绿色示范市场(含绿色加工生产线),绿色示范市场的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5﹪以上;

  8、完成茶叶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具备条件的申证企业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9、在花溪、乌当、白云、高新技术产业区内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开阳、息烽、修文县和清镇市得到初步规范。

  10、在全市县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继续落实食品监管相关制度,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扩大食品质量抽验范围;

  11、县城以上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8﹪,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4﹪;

  12、餐饮业和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9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88%;

  13、餐饮业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88%;

  14、所有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食品储藏运输企业和酱油、食醋、面粉加工、食用油、肉品屠宰、熟肉制品、酒类、糖果、蜜饯、糕点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达到国家食品卫生规范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乳制品、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含乳饮料、罐头食品、低温肉制品、水产品加工企业、学生集中供餐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

  15、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实施不合格食品收回管理规范及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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