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增强计划生育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加强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用法律法规规范公民的婚姻生育行为、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及产业市场。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群众对政策知晓率达到95%。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转变执法理念,尊重人民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杜绝违反“七不准”和“十禁止”规定的行为发生,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努力形成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
(四)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坚持优质服务“六好”标准,以“创优”为载体,全面推进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健全市、县、乡(街道)、村(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严格执业资格,优化队伍结构,规范工作标准,依法开展服务,加强质量监控,提高技术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优生咨询指导、病残儿筛查和生殖道感染防治,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构筑人口安全防范体系。积极探索服务育龄群众的新方法、新路子,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应用技术研究,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免费技术服务,保障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五)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落实《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以关爱女孩行动、幸福工程、少生快富工程等为载体,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给予优待;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充分利用部门优势,采取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予以优先扶持,提高他们的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优先保障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完善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