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顺利推进“十一五”时期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特制定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良好,初步建立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圆满完成了“十五”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开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坚持发展经济与控制人口两手抓,全市低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出生35.5万人,年均出生率、自增率为6.78‰和0.97‰,比“九五”时期分别下降2.44和2.12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4%以上,一孩率保持在87%以上,为全市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稳步推进。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在建立宏观调控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利益导向、建设先进文化、巩固基层基础、创新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队伍管理、维护群众利益和逗硬考核监督机制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需求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尊重和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人翁地位,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三)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一法三规一条例”的规定,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建立依法行政规范,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规范了公民婚育行为,群众按政策生育率、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初步形成了以行政征收为主,强制征收为辅的新机制,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七不准”、“十禁止”规定,未发生违反规定的恶性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有效稳定了生育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