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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2006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六)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支出,加大支持“三农”和社会发展的力度。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试点实施。深化财政管理机制改革,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的公开性和约束力,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会计委派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市财政局牵头)。
  三、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一)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按分类指导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继续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关系的理顺,进一步规范改制工作。积极做好企业依法破产工作,力争2户以上企业政策性破产,化解企业包袱,妥善安置职工。做好4户特困企业救助安置试点。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盘活国企存量资源。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步伐,抓好5户企业社区移交的试点工作,做好2所企业子校的分离工作。推进政府投资公司产权多元化改革(市国资委牵头)。
  (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体系,健全产权监管制度,重点对国企改制资产提留、核销、处置和产权交易实行全过程监管。全面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推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制定企业审计管理办法,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方案(市国资委牵头)。
  (三)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配合国家推进邮政、铁路、电力、电信、盐业、烟草等行业改革的进程,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跟进投资垄断性行业(市经委、市邮政局、长沙电业局、电信长沙分公司、市盐业公司、市烟草局牵头)。进一步深化供水、供气、公交、环卫、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改革,继续优化公用事业资源配置,完善特许经营机制。引导已改制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市公用事业局牵头)。根据行业特点,突出“管养分离”,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利工程管理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编委办牵头)。
  (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发〔2006〕15号)的精神,明确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具体政策措施,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政府投入引导,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经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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