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持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4.充分发挥劳务派遣组织集就业、培训、保障、维权为一体的优势,集合残疾人劳动力资源,逐步实现残疾人就业市场化、法制化、规范化。
5.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2006年举办全省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2007年组团参加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人才争取参加第七届国际残疾人技能竞赛。
6.发挥医学院校专业优势,培养残疾人保健按摩人员,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培训残疾人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对符合条件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和从事个体经营的盲人按规定给予扶持。
7.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逐步建立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条件实施医疗救助;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分类救助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四)扶贫
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目标任务
--扶持29.3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对初步解决温饱的,要扶助其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农村有就业需求和创业意愿的可扶持的贫困残疾人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帮助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努力解决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无房户的住所问题。
主要措施
1.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将农村可扶持的贫困残疾人列入扶贫开发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2.加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管理,规范运作,保障残疾人受益。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将中央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直接核补给贫困残疾人贷款户。
3.建立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发挥其安置就业、技能培训、辐射扶持、示范带动等作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要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其他地区要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中央康复扶贫贷款承贷落实到位,推广扎实有效的帮扶措施,通过“到户到人”、“结对帮扶”等扶贫模式,扶助残疾人摆脱贫困。
4.要充分集合各方资源,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创造帮扶主体多元化,帮助形式多样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社会化工作新格局。
5.开展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各级政府在实施“安居工程”、“造福工程”、“重建家园”等项目时,对残疾人无房户或危房户应予以特别照顾,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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