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各级残联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理顺管理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发挥,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积极开展活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了基层残疾人生活;推进社区残协的组建工作,全省已整合的1877个社区中,建立残协1415个,占75%,选聘残疾人联络员560名,覆盖了全省65%的社区和部分乡镇;建立43个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61个县级残疾人服务社、544个乡镇级服务社;省、市、县均已成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全省设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全部建成,县级综合服务设施已建77个,覆盖面达90%;省残联开通了“残疾人在线”网站,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服务。
(五)残疾人素质普遍增强。广大残疾人珍惜人生、热爱生活,自强不息、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劳动摆脱了贫困,部分残疾人实现了勤劳致富。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比赛获奖牌175枚,特别是在第12届残奥会上我省残疾人夺得了4块金牌,一超一平世界记录,金牌总数位居全国第六位。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完成,有效地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为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迈向小康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自身障碍的影响,我省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发展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由于地区差异,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残疾人贫困问题还比较突出;社会救助机制还不完善,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生活保障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农村乡镇残联组织力量偏弱,村居残协不健全,服务手段滞后,基层残疾人工作相对比较薄弱;部分残联干部对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变化缺少深入研究,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一些人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不同程度存在,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的自身素质需要不断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在“十一五”期间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体目标
--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通过实施全国和省重点工程,使2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努力解决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无房户的住房问题。
--进一步将残疾人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
--普及和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比较健全的特殊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残疾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水平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