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常青第一小学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6]25号)
武汉市常青第一小学:
你局《关于武汉市常青第一小学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函》(武教函〔2006〕1号)收悉。根据《武汉市中小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武价行费〔2000〕138号)的有关精神,经审核研究,现就武汉市常青第一小学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学生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房间配有盥洗间并提供冷热水,设施包括床、衣柜等。
二、学生个人的生活用品(床上用品等)及饮食方面的费用,据实结算。
三、冬、夏超电量使用空调的电费可核定基数,超量据实结算。
四、学生住宿采取家长申请,自愿入住的原则,学校不能强迫学生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