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各有关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价格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和《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1]9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教材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降低教材正文印张单价。根据教材正文印张生产成本变化情况,下调教材正文印张单价。调整后的890毫米×1240毫米、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教材印张单价分别见附表一、附表二。850毫米×1168毫米、880毫米×1230毫米、1000毫米×1400毫米纸张规格教材印张单价,在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教材印张单价的基础上分别加价15%、20%和30%。其他非标准纸张规格教材的印张单价,参照上述教材价格标准,按照相近就低原则确定。
二、规范教材封面、插页和配套光盘价格管理。890毫米×1240毫米、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封面、插页价格见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和附表六。850毫米×1168毫米、880毫米×1230毫米、1000毫米×1400毫米纸张规格封面、插页价格,在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封面、插页价格的基础上分别加价15%、20%和30%。其他非标准纸张规格的封面、插页价格,参照上述标准,按照相近就低原则确定。
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每张5元。
三、严格执行国家教材出版有关技术标准。教材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18358-2001)》,合理设定教材版心、字号和行距,不得通过有意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材印张数量,提高教材价格。
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照职能严格监督教材版式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教材要通过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复核后,方可申报核定价格。2007年开始,凡未通过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复核的教材,省价格主管部门原则上不予核定价格;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但已开机印刷的,一律按照国家规定基准价格下浮5%的原则核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