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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区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培育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强化校园市场的主体地位。各普通大中专学校要发挥校园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作用,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招聘活动,帮助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要积极举办专业性、学科性、行业性的供需见面现场招聘洽谈会,增强供需对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就业成功率和就业质量。要加强对校园招聘活动的规范和管理,严格用人单位社会资质的审批程序,核实招聘信息,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要高度重视招聘活动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举办超大规模招聘会,严禁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不具备条件的场地举办招聘活动,坚决杜绝因毕业生招聘活动而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稳定。
  (二)培育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改革招聘活动模式。充分发挥自治区、各市(县、区)、各大中专学校三级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提倡和鼓励举办高效、适用、小型、经常性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要加大统筹力度,支持区域性、行业性、学校间各类协作市场,促进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进建设统一、开放、高效、有序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六、优化网络环境,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
  各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要继续加大投入,不断优化网络环境,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信息网络内容、提升网络层次、扩充网络功能,积极构建集就业指导、创业指导、就业培训、咨询服务等为一体,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就业网络系统和服务平台。2006年各高校要全部开通本校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并与“宁夏毕业生就业网”、“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和各级各类人才、劳动力服务网站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补、职能对接的信息服务功能。要充分利用本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资源开展丰富多样的网上招聘活动,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服务,逐步取代大规模的现场招聘会,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降低供求双方的就业招聘投资成本。
  七、督促检查、整改提高,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区级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全面、客观地评价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将于2006年下半年对我区13所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评估和检查。在就业评估工作过程中,将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机构、人员“三到位”,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等问题作为重点评估内容。各高校要认真做好自评自查工作,真正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评估效应,整体推动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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