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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06年度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附件3:
  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

                                      编号:BM-

┌──────┬──────────────────────────┬────┬───────┐
│ 计划名称  │                          │计划编号│       │
│      │                          │    │       │
├──────┼─────────┬────────────────┴────┴───────┤
│参加的测试/ │全部参加□    │部分参加□(列出参加的具体项目):            │
│测量项目为:│         │                             │
├──────┴─────────┴─────────────────────────────┤
│实验室认可证书号:                                     │
│                                              │
│实验室名称(中、英文):                                  │
│                                              │
│地址、邮编(中、英文):                                  │
│                                              │
│                                              │
│联系人(中、英文):                                    │
│                                              │
│电话/传真/E-Mail:                                     │
│                                              │
├───────────┬─────────┬──────┬─────────────────┤
│测试/测量项目的认可  │全部获认可□   │全部非认可□│部分获认可□(列出项目名称):  │
│   情况为:    │         │      │                 │
├───────────┴─────────┴──────┴─────────────────┤
│校准项目的最佳测量能力(最小不确定度)为(仅参加校准计划的实验室填写):          │
├──────────────────────────────────────────────┤
│说明:                                           │
│1.实验室应独立地完成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的试验;                        │
│2.对出现了可疑值和不满意结果的实验室,CNAL将要求或建议其开展纠正措施;           │
│3.对于结果符合要求的验证项目,自CNAL发出结果通知之日起四年内,其结果可用于CNAL的      │
│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中,或作为获认可实验室对相应项目的能力维持状况的依据;          │
│4.在能力验证结果报告中,出于为实验室保密原因,均以实验室的参加代码表述;          │
│5.实验室填好报名表并返回CNAL后,不得无故退出本次计划。                   │
│                                              │
│                                              │
│                                              │
│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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