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建立相应机构,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科学规划。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将《纲要》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三)分步实施。《五年规划》总体上按三个阶段实施,即:2006年为规划准备阶段,重点是制定规划、宣传发动等;2007年至2009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各行政机关按照《纲要》内容,结合自身制定的《五年规划》及年度安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10年为验收总结阶段,重点对全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检查,并着手制定第二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四)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州人民政府每年向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州人民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各级政府部门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批评、意见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五)加强督查。对全州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督查工作由州政府法制办、州监察局组织实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群众代表参加。
(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法制机构充实必要的专业人才,为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附:2006年度贯彻落实《纲要》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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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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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州政府办、州发改委、州监察局│
│ │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基本│、州情与对策研究专家委员会、│
│ │程序制度 │ 州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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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建立和完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范性 │ 州法制办 │
│ │文件制定程序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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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起草《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和修订《│州法制办、永顺县政府、州交通│
│ │乡村公路条例》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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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建立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州编办、州民政局、州国资委、│
│ │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离的具体制│ 州经委、州商务局 │
│ │度,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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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建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许可听证、清│ 州监察局、州法制办 │
│ │理和监督检查等配套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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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设立完善行政执法│ 州法制办、州监察局、 │
│ │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行│ 州编办、州人事局 │
│ │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
│ │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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