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各县市畜牧局要确定专人,对乡镇技术员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建立统一技术服务体系。农牧公司组织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按照不同品种的种猪饲养要求,负责做好技术培训服务工作,为整个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培育一批养殖示范户,建立养殖协会和养殖小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快我州养猪产业发展,成立湘西自治州种猪品改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副州长胡章胜任组长,州政府副巡视员罗天明、州扶贫办主任刘昌刚、州财政局局长何益群、州畜牧局局长向远忠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杜红春、张文英、徐长林、陈本水、秦茂、李长波,具体负责种猪品改扶贫工程的整体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技术服务、种猪供应、育肥销售等工作。各县市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州扶贫办为组织和协调单位,负责指导州直各单位扶贫工作队和县市扶贫办做好规划到村、到户工作;做好督查落实、分段考核工作;审定公司供应种猪的到户价格(含培训、配种、运费等3项服务费用);协调公司与县市扶贫办、工作队供种猪的数量、时间、运输等具体问题;会同州财政局、州畜牧局确定防疫补贴标准;负责种猪品改扶贫资金计划的申报落实及项目实施管理、检查验收。
(二)州财政局为工程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单位,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相关政策指导县市财政部门,做好种猪投放到村验收合格后的项目资金报账和防疫补贴报账工作;积极筹措资金,配合州、县市扶贫办做好项目资金计划的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三)州畜牧局为工程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对投放到农户的种猪质量进行监控;按照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规范饲养管理;建立健全州、县市、乡镇三级技术服务体系,确定村级技术人员,明确职责;制订饲养管理技术标准,做到栏舍建造合理、饲养规范、防疫到位、适时配种;制订统一的防疫规程,负责疫苗供应,指导和协助村级技术人员进行免疫;分期分批组织对村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不定期对乡村级技术人员和种猪投放户进行技术指导;做好分类指导,及时督促检查,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州裕丰农牧公司、州友发农牧公司为种猪品改扶贫工程种猪供应及技术服务单位。州裕丰农牧公司负责吉首、古丈、凤凰、泸溪、花垣、保靖六县市的种猪供应及技术服务工作,州友发农牧公司负责龙山、永顺两县的种猪供应及技术服务工作;两个公司要与已落实的项目村和农户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为农户提供优质种猪(检疫合格100斤以上、130斤以下母猪,附有《种猪合格证》、检疫证明和种猪系谱);要在规范建栏、规范饲养、统一防疫、统一配种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抓好技术员对养殖示范户的技术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提供市场销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