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深化平安深圳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坚持抓难治乱,把安全文明小区的创建重点放在对现有“城中村”、老旧住宅小区上,放在村改居屋村的治安难点、乱点上。狠抓小区治安防范工作,有效减少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发生,实现小区治安状况根本好转。
  (3)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把无毒、减毒作为文明单位、安全文明小区、平安和谐社区创建的硬指标,作为社会治安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3项工作由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和各区负责。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1)全面推广“六约模式”;以建立“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相衔接工作机制”为突破口,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形成“以专带兼、专兼结合,网格化”的人民调解工作队伍新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数量比上年增长40%以上。
  (2)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规范衔接工作流程,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和考核办法,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确保帮教率在95%以上,安置率85%以上。
  第4项工作由市司法局、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负责。
  5.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各区要在不打破原有体制、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确定一个治安情况比较复杂、各类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街道,开展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试点工作,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要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主任,街道综治办负责人任副主任,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劳动站、国土所、工商所、城管执法队、社会事务科、信访、出租屋综管所等为成员单位,全面整合基层综治、公安、司法、法庭、信访、调解、工商、文化、劳动、国土、城管等单位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大综治网络机制”。试点工作要在2007年1月份完成,2007年上半年在全市推广。
  第5项工作由各区负责,市综治办,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国土房产局、工商局、信访办协助配合。
  (四)强化社会管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整治
  1.深入开展“清无”行动
  (1)在巩固前段“清无”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存量彻底解决,增量完全杜绝,长效机制全面建立的目标要求,深化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大排查,对尚未解决的问题及未完成的任务进行梳理列表,限期完成。坚决打击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引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无证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网吧、卡拉OK歌舞厅、桑拿沐足等娱乐服务性行业的无证照经营行为,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严防回潮。
  (2)开展对“六小场所”(小门店、小旅馆、小作坊、小网吧、小娱乐场所、小餐厅)的全面清理,按照不同情况,予以整改、拆除、关停、取缔,消除治安、消防、安全等隐患。
  (3)加强卫生执法和卫生行业监管,全面清理取缔无证诊所,严肃查处非法行医人员,净化医疗市场。
  第1项工作由市清无办及其成员单位和各区负责。
  2.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市场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1)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销售楼盘时有关规划广告及售楼信息的监管,对于发布楼盘周边虚假规划信息,欺骗消费者的售楼行为,严肃查处,并建立健全我市房地产行业诚信公示系统,对开发商今后建筑项目规划申请不予受理。
  (2)对建筑楼盘实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社区管理用房追缴清欠工作,对不按规定向新建成社区移交办公用房的,依法严肃查处。研究制定“问题开发商”管理制度,取消已列入“问题开发商”名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深圳开发房地产的资格。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