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对“两抢”打击的力度。结合派出所勤务改革,实现“网格化”布警,强化巡、伏、卡、查等措施,重点加强对“两抢”多发案地区、部位、场所和路段的防范控制。组建打“两抢”专业队伍,着力提高抓捕现行犯罪的能力。强化惩治处理,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广东省《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犯罪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两抢”违法犯罪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量刑上在法定幅度内向上线靠,对抢夺犯罪的转化定性向抢劫犯罪靠,对治安抢夺转化定性向刑事抢夺靠,对治安案件的处罚由治安拘留向劳动教养靠,符合劳教条件的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送劳教,符合判刑条件的坚决判刑。2006年全市实现“两抢”案件同比下降5%的目标。
(3)继续深化禁摩限摩工作。扩大宝安、龙岗两区禁摩范围,今年全市飞车抢夺案发率同比下降30%,特区内和宝安中心城区、龙岗中心城区要实现更大幅度的下降。
(4)与东莞、惠州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加强在破案协查、调取证据、追捕嫌犯等方面的协作,在专项打击、具体行动上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实现跨市域的深层次联动,形成三地合围夹击态势。
3.打击堵路、围堵党政机关等扰乱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和袭警、冲击法庭、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4.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
(1)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公安部门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刑事案件在法定时间内的办结率达到100%。检察院、法院对重特大案件要快批快诉快判,保持严打声威。市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矛盾、引发上访、影响稳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金融投资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全市法院要在坚持“两个基本”的前提下,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对严重刑事犯罪予以严惩。
(2)在整治行动期间,全市举行2次公开处理大会,集中公开逮捕、判决一批犯罪分子,震慑犯罪,鼓舞群众。
5.建立违法犯罪和吸毒记录制度
对违法犯罪人员、吸毒人员都应将其基本情况、前科劣迹、戒毒情况,所受治安、劳教和刑事处分的情况予以记录,存入户籍和外来人员个人资料档案。
6.建立健全破案奖励制度、举报犯罪和见义勇为奖励制度
对侦破重大刑事案件有功干警、举报犯罪案件的有功人员、扭送现行犯罪嫌疑人以及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
第1~6项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维稳办,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负责,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协助配合。
(二)深入开展重点整治,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1.集中开展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
市、区、街道每半年开展一次社会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从今年起,每半年各区至少排查确定2个以上治安重点地区(其中包含一个街道或较大区域)和1~2个治安突出问题,并做到多种手段并举,实施综合整治,年底明显改变面貌。市综治办7月出台全市区域性整治方案,12月底检查验收整治效果。
第1项工作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和各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