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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6]12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规范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工作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加快税控收款机的推广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省国税系统应在今年8月底前做好相关准备,9月份进行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的试点工作;省地税系统在前几年试点基础上于今年底全面启动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全省国地两税系统力争明年底全面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
  二、税控收款机的销售、安装由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威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智能商用设备有限公司等六家中标厂商采取市场竞争的方式进行,由用户自行选择中标厂商。未中标厂商产品不得在我省销售,纳税人不得选购。
  三、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税务、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于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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