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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四)完善监督激励机制。各地要在“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卫生法制宣传评估考核监督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附件2:
省卫生厅“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及具体职责分工

  一、省卫生厅“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李鸿光

  领导小组副组长:杨芙英

  领导小组成员:屈延英(厅法监处处长)

         葛云峰(厅办公室主任)

         张宝安(厅人事处处长)

         刘兴军(厅规财处处长)

         石崇孝(厅农卫处处长)

         孙振霖(厅妇社处处长)

         陈学文(厅医政处处长)

         郝庆玉(厅疾控处处长)

         李建光(厅科教处处长)

         杨保利(厅外事处处长)

         霍玉福(省地病办主任)

         刘保华(省爱卫办主任)

         苏荣彪(省中医局副局长)

         王永利(省保健局副局长)

         周宝成(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小龙(驻厅监察室助理调研员)

         王建华(厅老干部处处长)

         戴民霞(厅统计中心主任)

         赵 岚(省医学会办公室主任)

         刁卫平(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二)办公室:设在法监处。

  办公室主任:屈延英

  办公室副主任:葛云峰、张宝安、周宝成

  办公室成员:王德君、杨联昌、高方圆

  二、具体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全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大型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人事处:负责公务员法制培训考核工作;

  法监处:负责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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