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监督激励机制。各地要在“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卫生法制宣传评估考核监督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附件2:
省卫生厅“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及具体职责分工
一、省卫生厅“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李鸿光
领导小组副组长:杨芙英
领导小组成员:屈延英(厅法监处处长)
葛云峰(厅办公室主任)
张宝安(厅人事处处长)
刘兴军(厅规财处处长)
石崇孝(厅农卫处处长)
孙振霖(厅妇社处处长)
陈学文(厅医政处处长)
郝庆玉(厅疾控处处长)
李建光(厅科教处处长)
杨保利(厅外事处处长)
霍玉福(省地病办主任)
刘保华(省爱卫办主任)
苏荣彪(省中医局副局长)
王永利(省保健局副局长)
周宝成(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小龙(驻厅监察室助理调研员)
王建华(厅老干部处处长)
戴民霞(厅统计中心主任)
赵 岚(省医学会办公室主任)
刁卫平(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二)办公室:设在法监处。
办公室主任:屈延英
办公室副主任:葛云峰、张宝安、周宝成
办公室成员:王德君、杨联昌、高方圆
二、具体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全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大型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人事处:负责公务员法制培训考核工作;
法监处:负责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